公罪

引证解释: 因公务上的过失所获之罪。 《 宋史 ·真宗纪三》 :“﹝ 大中祥符 四年﹞二月庚戌,詔贡举人公罪听赎。” 《明律·名例·犯罪得累减》 :“凡一人犯罪,应减者,若为从减,自首减,故失减,公罪递减之类,并得累减。” 《清会典·刑部·刑部尚书》 “凡民罹於辟者,罪有公私”原注:“内外文武官员,犯公罪,应笞一十者,罚俸一月。”

gōng zuì ㄍㄨㄙ ㄗㄨㄟˋ